【必备】劳动合同集锦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 篇1外包送货人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乙方自愿从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每天下班前安排好乙方第二天工作,且提前备货。
2.乙方取货时,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单据仔细核对,保证单据与实物相符。若送货期间,发现货单不符的情况,乙方自行安排调货(且不能耽误送货时间)。如出现丢货或送货过程中造成破损的情况,乙方按照开票价格赔偿。
3.乙方每天取货时应把签收完整的出货单返回库房。(返回签收单:出库单的粉联、白联)如返单不完整,不计算送货完成。
4.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不能完成当天的工作,在不耽误送货的情况下,乙方自己安排时间。
三、劳务时间和休息
1)劳务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如需:按照车辆限号的情况安排送货时间(每周送货四天)
2)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规定。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特殊产品按照甲方规定,采用特殊方式送货。(例如冷藏、冷冻)
五、劳动薪酬标准与发放
甲方采用月结的方式支付乙方劳动薪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酬金。甲方如乙方支付的劳务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结算薪酬(遇节假日顺延)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天的劳务薪酬为元/天(需乙方提供发票,并且与送货有关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内,例如:油费、通讯费、违规处罚等)
三)绩效奖: 元/天,按物流制度发放。
六、工作纪律
甲方指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遵照执行。
七、协议终止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协议:
1. 甲方不按时付给劳务薪酬。
2. 乙方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
的。
八、违反协议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协议,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其他
一)协议期内,乙方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协议不得涂改。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
乙方签字: 签名日期:
劳动合同 篇2一、《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跳槽前30天应告之企业,但现在仍存在着员工想走就走,以致给企业经营造成被动的现象。《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二、针对一些企业发现掌握企业机密的员工跳槽后泄密的现象,《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三、对于确实属经营困难、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四、对企业变更合同不要不理不睬。在《劳动法》中有这样的规定,订立合同时依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不一致,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企业提出变更时,员工对此不置可否,弄得企业束手无策。《劳动合同》中明确,企业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员工手中,员工应在15日之内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五、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赔偿责任明确。《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赔偿内容包括以下三项:一是用人单位为录用劳动者直接支付的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三是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未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单位有权不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七、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某些内容。《劳动合同》中明确了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适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八、对不用支付补偿金的劳动终止条件做了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劳动合同 篇3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 ……此处隐藏848个字……、级别、待遇、福利作出调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如工作需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加班,加班人员可以安排补休或者甲方支付加班工资来调整。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按照国家的法定
休假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的以发工资日最近的工作日为准,月工资标准按公司的薪酬制度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 北京市最低工资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病假超过两周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病假的时间为公司批准休假的时间。超出的时间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劳动合同 篇5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怎么办?工作了一年,还是临时用工合同怎么办……昨天,在文昌广场上举行的关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咨询会上,许多企业代表和员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虑。记者采访了解到,之所以产生各种纠纷,归根结蒂源于新法实施前,劳资双方还存在着三大认识误区。
镜头一:企业怒斥职工突然辞职拿着厚厚的'一摞材料,扬州某琴行人力资源科负责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咨询现场。原来该琴行的一位教师上午打了个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钢琴课没人教,而且这个老师还带走了一批学生。记者看到,该负责人带来了离职老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等所有材料,该负责人质疑说,都说《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用付违约金,那么像这样的情况已给公司造成损失了,能不能追偿呢?
镜头二:工作一年仍签试用合同在咨询台前,老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总是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记者上前一打听,得知他们是某小区的保安,这两天公司要和他们签合同,还特地召开了大会。但给他们的合同书不是《劳动法》的版本,也不是《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业自己做的。为了拿出证据,老马偷偷复印了一份出来。记者看到,文本抬头写的是《试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试用,里面的社保、工资约定等款项一个也没有。
最令老马气愤的是,当他们提出异议的时候,公司竟扬言合同只有这一种,不签就走人。
镜头三: 月薪两千而补偿金才一百“没有人会嫌钱多!”小张是市区某外贸公司的职员,前两天在单位跟领导顶了几句嘴,老板就把他给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给他700元经济补偿金。小张找他理论,老板声称经济补偿金都是按工资计算,小张的工资就是700元,奖金不算。小张说,她在公司属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现在却要按最低工资拿补偿,明显不合理。
没有工资卡,小张就把自己的工资存折带到了现场。记者看到的工资记录,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离职时,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
详解三大误区误区一:认为只要签合同就行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离并对立了起来,认为签了试用期合同不仅可以使其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将双方关系就此固定了。同时还企图利用试用期,逃避责任。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无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专家解读:单签“试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合同。按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这一规定,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名不副实,劳动部门一直视为劳动合同,这让原本可以试用职工的企业失去了试用的权利。而一旦合同无效,都视为正式用工,用人单位反而事与愿违。此外,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用工事实业已形成,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补偿金按最低工资算明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各种情形,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等等。而从记者现场了解的情况看,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径庭。有的只算工资,有的统一按照最低工资,而大方一点的把奖金也算入其中。
专家解读:补偿金标准有规定。
按照规定,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如劳动者一年中,用人单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标准支付工资的,因此在计算其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不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
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应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不保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随意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也不负责任,太不公平了。
专家解读:离职不打招呼须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两种情况须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一是接受过单位的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约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